在上海徐汇区,一对老年夫妇生前立下遗嘱,计划将他们的积蓄和房产捐赠用于救治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然而,在信托基金会处理这项遗愿时,却遇到了房产出售过程中的税务障碍。一旦房产过户给基金会,出售时需缴纳高达房屋总价六成到七成的税费,给实施遗愿带来了困难。
长桥街道展出了记录夫妇朴素生活的物品,包括一个搪瓷杯、几部旧手机及书本。他们生前已经捐出超过五百万元,并在2018年公证遗嘱,希望将剩余存款与房产全部用于帮助困难家庭的孩子们,并选择了上海市华侨事业发展基金会作为受托人。由于两位老人在2018年和2025年去世,留下了超过一百万元存款和市值三百多万元的一套四十多平方米的房子。
尽管存款已转至公证处,但房屋的出售却迟迟未能实现。基金会在出售房产时被告知,需先确立新的产权人,这意味着房屋需要先过户到基金会名下。但是,过户后出售时基金会将按企业的标准缴税,而无法享受个人售房的税收优惠,从而面临高额的税费,这让基金会不知如何是好。
早在2014年,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在类似事件中也遭遇过相同问题。当一对老人的助学房产过户到基金会后,发现必须缴纳接近70%的税费,包括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为了解决此类困境,专家建议应明确授权委托书的条款,以便遗愿能够按老人的意图顺利实施。同时,期望有关部门能看到这些老人的善良之举,制定明确的操作细则,确保此类捐赠不会受到政策的阻碍。对于房产权利人去世后的代理出售,如何指导和堵住可能的漏洞,仍需要社会各方共同思考。
发表评论